本报告按照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9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公布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〉的通知》(教办函〔2014〕23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函〔2024〕697号)要求,根据永城职业学院2023-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。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概述,主动公开情况,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,信息公开评议及投诉情况,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、问题和改进措施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七个部分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(见附件)